關于貫徹省物業服務收費相關政策的通知
共閱[3729] 出處: 物業辦 作者: 發布日期:2018-08-13
青島市物價局文件
青價格〔2018〕31號
青島市物價局
關于貫徹省物業服務收費相關政策的通知
各區、市物價局,西海岸新區發展和改革局:
按照省相關政策要求,現將我市物業服務收費相關政策予以明確。普通住宅的界定按照《山東省物價局關于明確<山東省定價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綜發[2018]90號)相關規定執行。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標準等相關事項,仍按《青島市物價局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于印發<青島市物價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青價格[2012]83號)和《關于明確物業服務收費相關政策的通知》(青價格[2018]20號)執行。
青島市物價局
2018年8月8日
青島市物價局辦公室 2018年8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