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第二批綜合整治項目綜合檢查的通知
各鎮街(靈山島保護區)物業管理部門、各物業服務企業:
進一步鞏固第二批綜合整治項目工作成果,根據《西海岸新區物業管理項目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要求,定于11月25日-12月3日開展第二批綜合整治項目綜合檢查,具體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11月25日-12月3日
二、檢查內容及方式
(一)企業自查:各綜合整治項目企業按照整治方案對外業工作及內業檔案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查漏補缺;
(二)鎮街檢查:各鎮街(靈山島保護區)物業管理部門按照整治方案對所屬項目進行綜合檢查;
(三)區街交叉檢查:區物業管理中心組織各鎮街(靈山島保護區)物業管理部門對全區20個綜合整治項目進行交叉檢查,由被檢查項目所屬鎮街物業管理部門進行介紹,整改不良處,每發現一處扣一分;前期檢查仍未整改的雙倍扣分;未按方案整改的不得分。
(四)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整治方案所列整改項、內業檔案、環境衛生、綠化養護、安全工作等。
三、檢查結果運用
(一)鎮街:本次檢查結果將計入區對鎮街考核全年成績,作為年底評先創優依據。對整治工作效果明顯、成效顯著,或被上級部門選為活動觀摩、先進經驗交流(召開現場會)的將予以加分。
(二)企業:對工作表現突出、整治效果較好、示范作用強、群眾滿意度高的企業將計入優良信用檔案;對多次整改不力,被媒體曝光、上級部門通報的將計入不良信用檔案。
四、參加人員
區物業管理中心、各鎮街(靈山島保護區)物業管理部門責任人、新聞媒體、各綜合整治項目企業負責人及項目經理(由項目所屬鎮街負責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各企業領導思想要高度重視,內業檔案按照“一項目一檔案”要求認真整理歸檔,裝訂成冊;外業嚴格對照整治方案及日常管理要求開展治理工作;
(二)被抽調的考核專家要提前調配好時間,按照公平公平公眾的原則進行評分;
(三)各項目要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提升住宅小區居住環境,提高居民滿意度。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11月17日
關于開展第二批綜合整治項目綜合檢查的通知